考 试 程 序
1. 考生进入考场,将准考证和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放在座位右上角备查。
2. 考官给每位考生发一盒磁带,考生在磁带面上写上姓名、准考证号码,必须准确无误,字迹清楚。
3. 试录:考生听考官指令进行试录,如有问题,应立即示意考官来处理。
4. 考试开始,考生听考官指令进行考试。
5. 考试结束后,考生将磁带取出放在桌上,离开考场。
注意:
考生在考试全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考官指令行事,严禁私自按动任何设备按键,否则后果自负。
考 场 规 则
1. 考生必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方可参加考试;
2. 第一场考生必须提前15分钟到达指定考场;
上午第二、三场考生9:00准时进入候考教室;
下午第二、三场考生14:00准时进入候考教室,不得迟到;考试开始后考生均不得进入考场;
3. 手机等通讯设备一律关机,违者取消考试资格;
4. 考生可携带笔具,不得携带字典、文曲星等工具;
5. 遵守考场纪律,不得有交头接耳、左顾右盼等违纪、作弊行为。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
6. 如发现替考,将取消考试资格;
7. 考生陪同人员及与考试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所在考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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