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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建立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评价绿色通道

我省建立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评价绿色通道

 为进一步支持企事业单位引才聚才,不拘一格选拔人才,近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制定出台了《江苏省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高级职称考核认定办法(试行)》,明确不具备相应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规定的学历、资历、层次要求,但品德、能力业绩特别突出的专业技术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符合贯通要求的高技能人才、具有一技之长的乡土人才以及其他我省培养引进的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可按规定的程序直接考核认定高级职称。在考核认定导向上,突出品德、能力和业绩评价导向,破除论资排辈的思想观念,不唯学历、不唯资历、不唯论文,注重业内、社会和市场认可。在考核认定组织设置上,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组建江苏省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高级职称考核认定委员会,主要职责是,研究制定全省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高级职称考核认定政策,组织开展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高级职称考核认定工作,按照规定的程序审定确认考核认定结果。考核认定委员会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相关行业部门负责同志和部分专家组成。考核认定委员会下设科学研究、工程技术、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教育教学、医疗卫生、农业技术、技艺技能、财经等8个专业委员会。在考核认定方式方法上,考核认定工作原则上每年集中考核认定一次,特殊情况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经考核认定的职称与评审通过的职称具有同等效力。在考核认定政策上,规定我省事业单位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申报认定高级职称,不受单位岗位数额限制。明确参加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高级职称考核认定的人员,继续教育不作要求。明确本办法实施后,在本办法规定范围内的高级职称考核认定工作纳入全省统一管理,各地各部门不得自行开展高级职称考核认定工作。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副厅长朱从明说,建立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评价绿色通道,是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的重要举措,是我省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一个重要步骤,是支持企事业单位引进培养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的一个重要途径,有利于进一步激发和释放各类人才创新创业创造活力,有利于构筑江苏人才制度新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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